各研究(实验)室、职能处及公司:
按照财政部、科技部的要求,2008年度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采取先遴选项目,后报批执行的方式进行,为做好我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的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2008年矿产资源研究所基本科研业务费立项继续围绕解决成矿学和找矿学中的重大理论和技术问题,重点支持:成矿理论前沿、前瞻性探索研究;具有重大科学意义、学术思想新颖,能产生新学科生长点的创新性研究;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需求,有重要应用前景、有望取得重大突破的孵化性研究。
2、2008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仍将重点资助“成矿背景、成矿过程及成矿机理研究”、“勘查评价新技术新方法研究”、“基本业务与能力建设储备性研究”和“大型仪器设备配套技术开发”四个方向的专题性研究,具体内容和《2007年度申请指南》一致。
二、项目申报的具体要求
1、2008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立项将根据研究内容和工作量,在经费支持强度上分为三个档次,第一档次经费强度为40-50万元,第二档次经费强度20-30万,第三档次经费强度为5-10万。第三档次重点支持在读博士生和博士后。
2、有关申请受理的程序、申请书格式和申请人资格等事项详见《中国地质科学院矿产资源研究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3、项目申请负责人出生日期要求为1968年1月1日(含)以后的科研人员。
4、项目申请负责人请在2008年2月20日之前将申报书一式三份报所科学技术处,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矿产资源研究所科学技术处
孙文弘:68335862 亓 峰:68999027
二○○八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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